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莱政发[2012]28号)及交通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莱交安[2012]28号)文件精神指示,结合全国严峻的汛期安全形势,公司办公会决定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公司成立了以许明东经理为主任,刘加军经理为副主任,黄帅、亓永孝、吕俊国、赵宪文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办公室。检查办公室于2012年7月30日对公司所有科室、车队、加油站、分公司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本着严肃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查找各处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通过本次检查各部门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不足和欠缺,正在根据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本部门进行整改,等待检查组的复查。